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该项目包括接收站工程和码头工程,接收站工程包括新增1座LNG储罐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接收站新增工程在现有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受站内建设;码头工程包括新建1座LNG泊位,新增LNG泊位与现有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码头LNG泊位相邻。该工程建设使LNG接卸能力由700万吨/年提高到1100万吨/年。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现有工程接收站包括4座LNG储罐及其配套设施,码头工程包括1座LNG泊位,已批待建二期工程包括2座LNG储罐,2座LNG储罐建成投运后LNG年接卸700万吨。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控制污染物浓度并采取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增强密封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生活污水进入港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冷排水控制余氯浓度和排水温度,固体废物分类处置,设备噪声通过减震安装或安装在房间内从源头降低噪声影响。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港(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所在地)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卓越金融广场1号楼,邮政编码: 266400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8853218002
电子邮箱:qdlngaqhbb.trqi@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vdisk.weibo.com/s/6_OuXcejgII4G
https://pan.baidu.com/s/1i2x057PeqHrpbHJRRM0HO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起期间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